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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市2018年度引进人才津贴及租房、购房补助的通知
来源:东阳人才网 日期:2019-09-10 浏览 8785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市委〔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8〕28号《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赶超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我市启动2018年度引进人才津贴及租房、购房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度引进人才津贴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租房、购房补助事项全年受理、审核、分批发放。

二、注意事项

1、安家津贴

2018年6月25日前引进人才(不限户籍)的安家津贴仍按《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08〕80号)、《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2〕36号)的规定执行。2018年6月25日(含)后新引进的人才,不再享受安家津贴政策。

2、生活津贴

2018年1月-6月的人才生活津贴仍按市委〔2012〕36号文件执行。2018年6月25日前引进的人才(不限户籍)中,同时符合市委〔2012〕36号文件和东委发〔2018〕28号文件生活津贴享受条件的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全职引进的人才,在本次申报7月-12月生活津贴时,可选择仍按市委〔2012〕36号文件规定标准享受生活津贴,也可选择按东委发〔2018〕28号文件规定标准享受生活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选择后不可更改;其他符合市委〔2012〕36号文件生活津贴享受条件的引进人才,仍按市委〔2012〕3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2018年6月25日(含)后引进人才的人才津贴、租房补助、购房补助申报条件及办理流程详见《关于印发《东阳市“本土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奖励资助操作细则(试行)》等十个实施操作细则的通知》(东人社〔2018〕251号)、《关于印发《东阳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人社〔2019〕51 号)(东阳人才网http://www.dyrcsc.cn政策法规专栏)。

三、申报方式

1、2018年6月25日前引进的人才申请安家津贴及按市委〔2012〕36号文件的规定申请生活津贴的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①《东阳市2018年度引进人才津贴申请表》(东阳人才网http://www.dyrcsc.cn下载);

②申请人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人才奖励证书(文件)、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人与东阳市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代表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⑤申请人农业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非首次申报人员只需填报《东阳市2018年度引进人才津贴申请表》。

2、按东委发〔2018〕28号文件规定执行的人才津贴、租房补助、购房补助通过“东阳人才网”(www.dyrcsc.cn)人才保障专栏进行申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东阳市振兴路609#人力资源大楼905办公室

联系人:刘佳玫  华云燕  陈利珍    

电  话(传真):86633480  89329565 

附件:东阳市2018年度引进人才津贴申请表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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