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考生在公示期间提出关于报考岗位、资格评分等异议,经重新审核确定,现将有关调整如下:
一、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考生马妙丽,身份证号330724199004143428,误入为张妙丽,实际姓名是马妙丽,“张”改成“马”。
二、东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考生陈旭明,身份证号330724198112106216(详见附表)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评分未计算在资格评分内,执业资格评分由2分改成8分。
三、东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考生张琬珺,身份证号码330724199406054524,误录为张婉君,实际姓名是张琬珺,“婉君”改成“琬珺”。
考生陈灿灿,身份证号码330724199210043938,误录性别为女,实际性别为男,性别“女”改为“男”。
考生黄伟力,身份证号码331082199906077235,误录出生年月为1999.03,实际出生年月为1999.06,出生年月“1999.03”改为“1999.06”。
考生任海波,身份证号码330724199010261818,误录出生年月为1990.1,实际出生年月为1990.10,出生年月“1990.1”改为“1990.10”。
考生俞默函,身份证号码330724199103240346,误录出生年月为1991.0,实际出生年月为1991.03,出生年月“1991.0”改为“1991.03”。
特此补充公告。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