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金华市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作为经备案许可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认定职业(工种)范围:钢筋工(五、四、三、二级),砌筑工(五、四、三、二级), 架子工(五、四、三、二级)。现面向学校、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成绩合格者准予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报名流程及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职业:砌筑工(五级)
二.认定时间安排
报名起止时间: 2022年4月6日- 4月7日
审核起止时间: 2022年4月8日- 4月9日
报名公示时间: 2022年4月11日- 4月15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4月18日- 4月19日
考试时间: 2022年4月20日- 22日
成绩公示时间: 2022年4月25日- 5月7日
三.认定申报条件
(一)钢筋工
1. 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2. 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 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二)砌筑工
1. 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 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 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架子工
1. 五级(初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2. 四级(中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架子工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3. 三级(高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并连续从事架子工工作2年以上。
4. 二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注:部分工种申报条件与上述有差异,具体以国标为准。
(四)专业技术人员报考
根据人社部发〔2020〕96号“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四.说明
为减少能耗、提升认定质量,同一职业、等级认定申请人数不足15人的,将进行资源统筹、调整认定时间。
如遇认定考量较大等特殊情况,考试时间将做适当延长。
如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学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如遇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分批、分天、延迟考核的,将报市职业技能服务管理中心确认后实施。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个人报名
(1)经本人签字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1)、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原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以上资料拍照放入一个文件夹。
(2)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的电子版照片。
a. 照片必需是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清晰的本人证件照(拒绝使用扫描、PS等处理过的图片)。
b. 照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格式,或其zip压缩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2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
注:材料收齐后统一上交给班主任或者将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644807541@qq.com
2.报名地址与联系人
地址:东阳市广福西街1号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联系人:冯老师 132-0700-2308
注:线下报名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须先电话联系。
附件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doc
附件二:等级认定报名材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