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东人社〔2019〕108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东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是技艺精湛、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技能等级二级、一级),或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
(二)有团队:工作室拥有一支由不少于5人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团队,成员应是技能高超、业务精湛的高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
(三)有保障:工作室所在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能为工作室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每年工作室投入经费不少于2万元。
二、申报数
本次推荐“东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共5家,重点面向我市五大千亿产业和传统制造业,推荐传统工艺类技能大师工作室不超过1家。
三、申报
(一)东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企业或职业院校为单位组织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
1.东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室名称(格式为“东阳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县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应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不要过度装帧和修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报报告的电子文档。
(二)各单位把申报材料上报东阳市人力社保局,由人力社保局会同财政局及市有关部门建立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四、支持措施
1、按照适当支持原则,对经确定新建的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资助开办经费5万元。资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从人力社保和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2、对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企业,优先列入东阳市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认定单位,可申报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和直接认定,并按规定享受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3、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原则上从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中择优推荐。
4、对领办工作室的技能大师,可优先推荐省市高技能人才各项荣誉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二)申报单位要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技能大师的工作职责,并签署工作合同;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对贡献突出的技能大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企业还可以与校企合作的技工(职业)院校联合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有机结合的优势,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东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要制定并落实名师带徒工作计划和技术攻关计划(包括当年度的主要任务、预期目标、完成进度等),并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总结和当年工作计划报东阳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东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按照《东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其他事项
各部门单位请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东阳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徐晓 联系电话:86675761
邮箱:174482865@qq.com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