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二批享受东阳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人员公示
根据《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赶超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8〕28号)和《关于印发<东阳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人社〔2019〕51号)文件精神要求,经个人提交资料申报,通过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联审,确定下列人员符合我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条件。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东阳市人才服务中心(905办公室、电话86633480)反映。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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