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做好2019年度第一工程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东阳市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东职改办字〔2019〕11号)精神,现将第一工程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全市各种所有制经济成份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能源与原材料、轻工、纺织、石油化工、电子、电气、安全、质量等领域工程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价条件按照《金华市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附件一)执行。
二、送审材料及装订要求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材料要求》(附件二)填写、报送。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并按要求装订成册。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申报对象和推荐单位要对上报的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名和盖章。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应提交《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岗位审核表》。
三、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以取得学历证书为准),允许将取得学历前后任职时间相加。
四、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作为必备条件。
五、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应根据东阳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东人社〔2019〕60号)文件精神,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培训,达到规定学时。课时的完成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之一。
六、社保缴纳要求
评审对象需在当地人社部门交足近三年的社保(社保缴纳证明由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无需申报人员提供)。
七、根据市职改办的统一安排,东阳市第一工程中评委办公室接受送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文件及表格式样可在“东阳人才网—职称评审”查询、下载。
八、收费标准按浙价费〔2002〕229号文规定执行,中级评审费260元/人;初级评审费100元/人;在送审材料的同时缴纳。
九、送审材料地点: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艺海北路388号总部中心)C幢三楼西投资项目后台审批服务区。
联系人:金玉萍、周甜甜,蒋雅雅。联系电话:86924403。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7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