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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阳市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阳人才网 日期:2019-06-27 浏览 3537

东职改办字〔2019〕11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1号)和金华市职改办字【2019】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我市职称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根据《金华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重新核准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结果的通知》(金市职改办字〔2019〕4号)和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计划安排,对各中评委的评审推荐时间作了指导性安排,请各中评委办公室按省、市有关要求,开展2019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和高级职称推荐工作。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信息化要求,加快人才信息集中和职称数据共享工作,全面实行电子证书管理,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取得职称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让专业技术人员真正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各评委会的评审通知、评前评后公示、结果公布等相关信息,由东阳人才网职称评审专栏集中发布,各评委会办公室务必及时将相关文件通知提交市职改办统一发布。

二、稳步推进重点领域职称评审改革

(一)工程技术领域。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128号),将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纳入职称制度,明确对应关系,并将取得职业资格并依规执业的经历,作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优先条件。对应重点培育的智能门(锁)、光电、新能源汽车及配件、电动(园林)工具、磁性及石墨烯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家居、保温杯(壶)行业等八大重点细分行业,增设工程类职称相关专业,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技术技能人才晋升职称。全面推行“直评”工程师制度。对条件成熟的专业系列,可由行业协会学会、龙头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承接评审组织工作。

(二)卫生领域。根据《关于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自主评聘改革的通知》(浙卫发〔2018〕29号),省市属三级医院(包括三甲、三乙)、牵头医院等级为二甲(含)以上的县域共同体,全面实行单位自主评聘。其它医疗机构和市属单位人员仍由市中评委组织评审和推荐,评审结果以《评审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单位,作为单位评聘依据。

(三)中小学教师领域。深化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正高级教师的评价,按照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新一轮评审办法,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有序扩大中小学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范围,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和教育部门批准同意开展自主评聘改革试点的学校,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自主评聘工作。

(四)农业技术领域。完善农业技术领域中级职称评价条件,探索开展职业农民中、初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职业农民的培养与使用,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评审机制,探索以技术工作方案(总结)、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分析评估报告、示范试验报告等技术成果,以及对农户的带动效应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督察。在各中评委自查的基础上,市职改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中评委开展日常考核和巡查,巡查结果作为三年一轮中评委重新核准的重要依据。今年,市职改办将结合省厅开展高级职称评聘、继续教育、职业资格考试的集中督察工作,对中级职称评聘及自主评聘单位开展督察。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关于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学时要求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学时登记细则,以及金人社发〔2019〕23号规定执行。

(二)关于评委会

1.规范报备程序。各中评委办公室要严格按金市职改办字〔2015〕23号文件规定,强化评审程序管理,按规定向市职改办报告评审对象资格审查、专家库建库、评前公示和评委会组成等情况,经核准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有关高评委报市职改办的同时应报省厅备案。

2.调整完善专家库。2019年新核准公布的各中评委及相关高评委,今年要根据新核准的专业设置,全面调整一次专家库。专家库调整情况于今年8月底前报市职改办备案。

3.做好数据归集。各评委办公室应在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结果报市职改办、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省人力社保厅备案。同时要将评审通过人员相关数据信息及时报省人力社保厅制作电子证书。

(三)关于自主评聘评委会

1.各自主评聘单位应按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三年评聘规划、年度评聘计划、评聘结果等备案工作。市民办高校、医疗机构、自主评聘试点改革中小学校要同时向市职改办、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2.健全常设评聘组织议事制度,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援藏、援疆、援青、援外人员和参加东西部扶贫协作专技人才、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外省调入人员的职称确认,事业单位要公开岗位信息,严格执行相应评聘程序。

3.年度评聘工作结束后,自主评聘单位应及时将聘任信息报送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及省人力社保厅进行数据归集,原则上应在12月底前完成。

(四)关于职称确认

1.外省调入人员职称确认。市职改办或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相关资料,统一报金华市职改办审核后,送相应高评委确认,原则上应在收到材料后2个月内完成。中、初级职称确认仍按原规定执行,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需要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评定或确认的,由金华市职改办组织行业评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评议专家、主管部门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同志进行评定或确认。

2.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援藏、援疆、援青、援外人员和参加东西部扶贫协作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的职称确认。卫生技术人员、中小学校教师(自主评聘单位除外)职称确认工作由金华市职改办负责,确认所需材料不变,确认完成后将有关材料提供省人事考试院,发放电子证书。自主评聘单位职称确认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并将聘任情况电子数据报金华市职改办和省人事考试院。其他系列或单位上述人员的职称确认工作,仍按原规定报省人力社保厅办理。

(五)关于评审材料。

1.各类职称评审中凡涉及需人力社保系统出具的证明(如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无拖欠工资等记录),由各评委会办公室商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办理,今后不再要求申报人员提供。

2.各系列主管部门应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及评审时间安排,及时对本系列或专业评审工作作出部署。各初评委应做好与中评委评审活动的衔接工作。

3.各评委会评审推荐时间安排表见附件,评审工作相关表格在东阳人才网(http://www.dyrcsc.cn/)下载。有关评审要求和程序未在本通知中明确的,仍按照《关于做好金华市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金市职改办字〔2018〕11号)要求执行。

 

附件:东阳市2019年度各评委会评审推荐时间安排表

附件:(东职改办字(2019)11号)关于做好东阳市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及表格

东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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