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影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影视文化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赶超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8〕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东阳市影视文化产业特殊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标准
影视文化产业特殊人才,一般是指在我市从事影视文化产业、与我市影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横店影视城演员公会注册登记,无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较强影视文化专业特长和技能的人才。具体的评选对象和标准为: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2.创业创新意识强,近三年专业技术成果或工作业绩突出;
3.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素质好,对用人单位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技术技能和薪酬明显高于本地同行业人员平均水平;
4.在我市从事影视文化产业一年以上。
二、评选人数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才应如实填写和提供下列材料:
1.2018年度东阳市影视文化产业特殊人才申报评选表;
2.申报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申报人工作业绩、所获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工作时间或演员公会登记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
6.与申报评选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评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10日)。 下发评选通知,利用报纸、网络、走访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让全市影视文化人才全面了解本次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参与、踊跃报名。
2.申报推荐(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10日)。申报人将评选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送至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管委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3.部门审核(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5日)。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管委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评选统计表及其电子版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
4.评选表彰(2019年1月15日—2019年2月1日)。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拟入围人员名单,并组织政审、公示。经政审、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文件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入选东阳市影视文化产业特殊人才,享受东阳市“首席技师”同等待遇。
附件:1. 2018年度东阳市影视文化产业特殊人才申报评选表2. 2018年度东阳市影视文化产业特殊人才推荐评选汇总表
中共东阳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