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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来源:东阳人才网 日期:2018-11-30 浏览 3066

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更名),成立于2001年11月,是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城市改造,土地开发,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城市公共资源开发利用,公共服务业务项目投资,代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筑垃圾开发利用,建筑材料销售等。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对象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报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年龄

户籍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年薪

综合管理员

人力资源与监察

1

男45周岁
及以下,女40周岁以下

不限

工商管理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
上学历

具有6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有十年以上(含十年)缴纳社保人员,年龄可放宽五年

8万左右

工程档案员

档案员

1

男45周岁
及以下,女40周岁以下

不限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
上学历

具有8年以上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十年以上(含十年)缴纳社保人员,年龄可放宽五年

8-10万

安装工程师

安装工

1

男45周岁
及以下,女40周岁以下

不限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备8年安装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十年以上(含十年)缴纳社保人员,年龄可放宽五年

8-10万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振兴路609号一楼西大厅);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组织报名,并缴纳考试费人民币五十元。

联系人:  李倩楠              联系电话:15257943332

①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提供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②报名时,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关工作经历证据(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脱产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的资格参加报名考试,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④组织报名人员现场对报名资料(资料不全者作不合格处理)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和参加笔试人员的准考证号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东阳人才网(网址: http://www.dyrc.gov.cn/公布。

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6人(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计,含6人)时,该岗位不安排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6人时(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计),该岗位组织笔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胜任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面试总分100分。

3、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总成绩计算公示: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仅安排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4、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等在东阳人才网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予以递补。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考察聘用

体检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一人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岗位聘用按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在空缺岗位数内进行,不得超岗位数聘用。

4、本公告由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同东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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