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经发办,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做好2018年度工艺美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根据东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东职改办字(2018) 19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度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东阳市工艺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负责全市工艺美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凡在本市各种所有制经济成份企事业单位从事工艺美术职务系列范围的人员均可申报相应的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分别按照《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附件一)执行。
二、送审材料及装订要求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材料要求》(附件二)填写。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并按要求装订成册。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对象资格的审核工作,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申报对象和推荐单位要对上报的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名和盖章,同时附有关申报材料的公示证明。对弄虚作假的申报材料,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将取消其技术资格,并以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根据市职改办的统一安排,评委会接受送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11月25日。
四、收费标准仍按浙价费[2002]229号文规定执行,中级评审费180元/人、推荐费80元/人;初级评审费100元/人;在送审材料的同时缴纳推荐费、评审费。
五、材料送审地点:东阳市行政中心0614室(经信局行管办)。联系人:陈文耀,王斐,联系电话:86655855。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