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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党费的通知
来源:东阳人才网 日期:2018-05-10 浏览 966

各位党员同志:

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的基本体现。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 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 1.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l%交纳党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元一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根据以上标准,请各党员在看到此通知后来人力社保局一楼窗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支部缴纳2018年度五月党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党支部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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