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人事代理等印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编〔2017〕2号《关于调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通知》精神,现刻制“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专用章”、“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专用章”、“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才流动专用章”、“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招聘业务专用章”、“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专用章”各一枚(印模如后),自二〇一八年元旦起启用。
特此通知。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下一条:社会保障卡相片要求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