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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本中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
来源:东阳人才网 日期:2017-09-27 浏览 582
各位流动党员:
   为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我中心党支部将于10月15日前拟对党员进行分流。1、有工作单位的党员,应转到单位所在党组织;2、工作单位
没有党组织,要转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党组织;3、未落实工作单位,且长期在东阳市外居住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迁至其居住地所在的
社区党组织;逾期不来办理的,分批将组织关系转移至原籍村(居)所在镇乡街道的流动党支部。分流后,每位流动党员每月都要求本人来
缴纳党费,并参加组织生活,否则,将对其进行整转教育乃至劝其退党。地址: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路609号一楼西大厅窗
口)86626145。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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