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关于做好2017年度木雕工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阳人才网 日期:2017-08-10 浏览 483

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木雕和红木家具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提高木(竹)雕工职业技能,提升木雕红木家具雕刻的技艺水平,现将东阳市2017年度木(竹)雕工(红木家具雕刻)培训和职业技能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总工会、东阳市木雕红木产业管理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东阳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东阳市工美木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三、具体班次安排

本年度计划安排红木家具木雕打坯工、木雕修光工、竹雕工等三个培训班:

(一)红木家具木雕打坯工培训班

红木家具木雕打坯工培训班与“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家具(红木雕刻)职业技能竞赛浙江东阳赛区选拔赛”(以下简称“选拔赛”)合并进行,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核评比等内容见“选拔赛”的相关文件。参加培训对象限于东阳市内的木雕打坯工。

(二)木雕修光工培训班

 1.培训对象:

(1)专业工龄分别达到3年、7年、10年以上,而未能取得相应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已经取得初、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已经达到规定的晋级资格年限的人员。

(2)已经取得木雕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工龄12年以上,或专业工龄满20年,申请参加技师职业资格评审的人员。

2. 培训考核内容为作品制作和理论培训考核两项。

(1)作品制作

由承办单位提供花卉、山水、人物­三个题材图稿,自由选择,统一机器坯。自带工具,集中制作,时间3天,每天12小时。

(2)理论培训:集中授课,统一考试。

3.单个企业组织木雕修光工(限初、中、高级工的资格认定)超过10人的,可以申请作品制作在企业进行,作品题材和毛坯由企业负责提供,产品归企业所有。

(三)竹雕工培训班

1.培训对象:竹雕打坯工、修光工、留青雕。具体为:

(1)专业工龄分别达到3年、7年、10年以上,而未取得相应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已经取得初、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已经达到规定的晋级资格年限的人员。

(2)已经取得木雕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工龄12年以上,或专业工龄满20年,申请参加技师职业资格评审的人员。

2.培训考核内容为作品制作和理论培训考核两项。

(1)作品制作

打坯工:自带材料,自选题材,制作竹雕作品毛坯一件;

修光工:统一材料(机器坯),制作竹雕作品一件;

留青雕:统一材料,统一题材,制作留青雕作品一件;

自带工具,集中制作,时间3天,每天12小时。

(2)理论培训:集中授课,统一考试。

四、开班时间

红木家具木雕打坯工根据“选拔赛”安排在8月下旬举办。

木雕修光工、竹雕工拟定在10月或11月上旬开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技能等级认定、晋升评定和荣誉奖励

(一)红木家具木雕打坯工

1.获得“选拔赛”金奖和银奖的打坯工,由东阳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技术标兵”称号。同时,可以直接获得晋升(精细木工,下同)技师的评审资格;

2. 获得“选拔赛”铜奖的打坯工,由东阳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技术能手”称号。同时,对于专业工龄满14年或者已经取得木雕工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并且在“选拔赛”中获得铜奖、优秀奖的,可以获得晋升技师的评审资格;

3.专业工龄分别达到3年、7年、10年以上,而未取得相应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选拔赛”中作品制作和理论考试均合格的,可以相应的认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

(二)木雕修光班和竹雕班技工

1.已经取得木雕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工龄12年以上,或专业工龄满20年,而且作品制作评定为一等品、理论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参加技师职业资格评审。

2.专业工龄分别达到3年、7年、10年以上,而未取得相应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作品制作和理论考试均合格的,可以相应的认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

六、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请加东阳工艺美术QQ群(164382049或300126386),进入“群文件”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发送至邮箱534529667@qq.com。

现场报名:东阳中国木雕博物馆二楼,东阳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办公室。红木家具雕刻打坯工在“选拔赛”现场报名。

红木家具木雕打坯工培训班的报名和“选拔赛”同步进行;木雕修光和竹雕班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86369180 (政府网:530419)

 

附件:报名表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阳市总工会

东阳市木雕红木产业管理办公室

2017 年8月4日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