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建筑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公司、质安站:
根据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金市建综〔2017〕156号)、 《关于做好2017年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金字建综[2017]157号)以及东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东职改办字(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建设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申报材料受理具体安排:
1、职称评审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高级职称为8月1日至8月5日,初、中级职称为9月5日至9月20日,送市建管局职教科。所有原件另装一个档案袋(每人一个),档案袋封面粘贴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清单。
2、其他要求:不论申报人数多少,都需上交纸质《花名册》1份。正常、面试、破格三个类别单独连同电子版本一并(要求用EXCEL制作)报送。纸质《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本的文件名加上公司简称,发至QQ:156309312,联系电话:86816002。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或时间逾期的我局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填,不得使用纸盒、塑料盒。
三、收费标准:高级评审费、推荐费每人430元;中级评审费、推荐费每人260元;初级评审费每人100元。 自2017年开始,评审推荐费不再收取现金。申报材料报送金华后,再告知网络交费操作办法。
附件1:金市建综〔2017〕156号
2:金字建综[2017]157号
3、东职改办字(2017)19号
东阳市建筑业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