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缴费参保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参保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继续按东政办发〔2016〕116号文件规定,采用网上支付和社保卡银行代扣代缴两种方式进行缴费。
二、缴费标准一:个人缴费850元/人/年,财政补助730元/人/年;缴费标准二:个人缴费400元/人/年,财政补助730元/人/年;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200元/人/年,财政补助730元/人/年。
山区村成年人的个人缴纳部分在上述缴费标准基础上减免100元(由市财政负担,在校学生和不在校未成年人不再减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镇“三无”对象、特困残疾人,其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负担。
三、本市户籍人员已参加异地基本医保的,以及未落实户口或无户籍人员,均不能参加东阳市城乡居民医保。
四、缴费方法、步骤和时间
1.网上支付缴费方式,是指参保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www.zjzwfw.gov.cn)或手机下载“浙江政务服务”APP,以银行卡、支付宝、银联等支付方式,自助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具体缴费流程见下方。
2.银行代扣代缴方式,是指人力社保部门委托银行,通过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关联银行账户直接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3.缴款时间:每年5月31日前,成年参保人应向镇乡街道、村居委会选择申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档次。6月1日开始,启动网上支付和银行代扣代缴缴费。6月25日为缴款截止日,逾期不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4.参保人如选择银行代扣代缴方式,请到社会保障卡关联银行办理委托代扣手续(去年已签约的无需再次签约),并保证在社会保障卡账户内留存足够金额。
5.因参保人未申报参保、缴费档次申报错误,或未签订委托代扣协议、资金不足、账户状态不正常等原因,而导致扣款错误或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五、9月10日前,在校学生按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向就读学校、幼儿园申报参保缴费;不在校未成年人向镇乡街道、村居委会申报参保缴费,并自主选择网上支付或银行代扣代缴方式缴费。9月25日为学生儿童和不在校未成年人参保缴费截止日,逾期不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特此公告
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流程
一、电脑缴费流程:
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点击公共支付
2.选择“按身份信息”,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下一步
3.业务归属地、执收单位分别选择“金华市”、“东阳市”、“东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
4.点击下一步,出现待缴信息,点击缴款单号
5.显示详细的缴费信息,核对后,输入手机号,点击确认缴款
6.选择缴款方式进行缴款,缴款成功后会有提示
二、手机缴费流程:
1.下载“浙江政务服务”手机APP,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点击进入,左上角选择东阳市
3.点击公共支付、东阳社保
4.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缴款单,选择需要缴款的信息,点击下一步
5.核对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6.再次核对信息后,输入手机号,点击下一步,选择缴款方式,缴款成功后会有提示
三、银行代扣代缴流程:
1.与社保卡关联银行签订委托代扣协议
2.在社保卡银行账户中存足缴费金额
3.银行发起代扣,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