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职改办字(2016)32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金人考办〔2016〕18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9月24日至25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9月24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考生报考事项。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报名人员于7月24日至 8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诚信报名。
(一)老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5日。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信息。
(二)新考生(含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再于7月29日至8月1日,携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网上交费通知单、相应的证件和复印件等,到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培训科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振兴路609号0909办公室,联系电话8667576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于8月9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三)考点设在金华。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于9月19日至2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报错级别、选错专业科目、传错照片、填错姓名和各种号码等,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新考生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并以最后一次打印为准;老考生必须在点击“确认”前修改。新考生在递交审查资料后、老考生在点击“确认”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修改。
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今年开始将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名称为“增报专业”。因此,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需要报增报专业的考生,报名时请在“级别”栏中选择“增报专业”,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试卷预订单也不再另行单独上报。
四、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相关机构确认或划定分数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五、有关规定要求。在进行网上报名、交费,以及报考资格审查时,如属报名人员报错信息、未交费、以及提交的报考审查材料不全、错误、虚假等原因,导致报考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信息联络、证书制作和使用等受影响的,须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参加报考资格审查或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号)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东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
附件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7月24日至8月2日 |
网络报名(其中老考生可同时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5日) |
7月29日至8月1日 |
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
8月5日前 |
将报名材料上报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8月9日至15日 |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新考生和异地转入考生)网上交费 |
9月19日至23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9月24日至25日 |
考试 |
经国家相关机构确认或下达合格线后 |
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