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
外国专家“西湖友谊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东人才[2016]8号
各用人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外国专家“西湖友谊奖”推荐工作,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外国专家“西湖友谊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申报材料请及时报送至东阳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振兴路609号人力资源大楼703办公室),截止日期:2016年5月24日。
联系人:陈利珍 华云燕
电子邮箱:181654144@qq.com
联系电话:0579-86633480
东阳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关于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
外国专家“西湖友谊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在浙中央部属单位:
为表彰外国专家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浙江省外国专家“西湖友谊奖”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1997〕226号)精神,现就推荐2016年度浙江省“西湖友谊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在我省工作的外籍专家(已获“西湖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和港、澳、台地区专家不在推荐范围);
(二)为我省引进国外智力做出重要贡献,特别是在我省的经济转型、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的国外组织外籍代表。
二、推荐条件
(一)近年来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为促进中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等领域交流合作发挥重要作用且作出重要贡献的;
(三)在促进国际人才引进、培养、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业绩或向我省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
三、推荐名额
各市、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外国专家原则上不超过3名,推荐2名以上的,请按推荐顺序排序。
- 材料要求
(一)《西湖友谊奖申报表》电子版及书面材料一式3份(在http://www.zjafea.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二)申报材料要求内容详实可靠,业绩贡献客观真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三)涉及保密的申报材料,请另行送达;
(四)各市和义乌市推荐的申报材料,须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外国专家局;省属及中央部属在浙单位直接报送省外国专家局。
请各单位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省外国专家局。
联系人:沈燕飞、刘羿君 电话/传真:0571-87051076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2号(如快递寄送材料,请选用EMS),邮编:310006
电子邮箱:wzj87051075@163.com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