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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
来源:东阳人才网 日期:2016-03-09 浏览 1012

东经信〔2016〕16号                    

 

关于推荐第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队伍建设,确保职称评审质量,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浙人专〔2006〕351号)和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东职改办字(2014)35号)要求,拟对我市第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更新。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工程系列所指专业

        第一工程系列专业包含机械、电子、轻纺、能源与原材料、石化安全、技术监督、广播电视等专业

        二、 推荐条件

  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驻东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由单位推荐:

  (一)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担任副高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部分专业可放宽至工程师技术职务;

  (三)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应的评审工作;

  (四)推荐人选中,男性专家一般不超过60岁,女性专家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国家、省、行业相关委员会专家资格或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市政府特聘专家等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含驻东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专家的推荐工作,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东阳市第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推荐表》和《东阳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报我局审核、汇总,审核无误后,纳入市第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作为备选专家。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对专家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切实将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推荐上来。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原则上不得推荐。

  (二)本次推荐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推荐。每次评审前,市第一工程中评委根据评审工作需要,从专家信息库中随机确定专家人选。各单位在职称评审期间,应合理安排工作,积极支持本单位的专家参与评审工作。

        (三)推荐材料包括:《东阳市第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中级级评审专家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聘书或聘任文件、《东阳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信局窗口。

(联系人:张毅 联系电话:86924403电子邮箱:183185751@qq.com

 

 附件:

  1.东阳市第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推荐表

  2.东阳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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