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电脑打字考试的通知
关于组织电脑打字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事招[2015]第05号)规定,笔试结束后,报考东阳市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岗位(2)的考生要进行电脑打字考试,考试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合格与否,合格字数为70字/分,未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请已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15年12月18日下午13:4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图书馆四楼报到,逾期者作放弃处理。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