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建消防工作,提升城镇管理和消防应急能力建设,结合马宅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建消防队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消防事业,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5米及以上。
(四)有城建消防工作经验、退伍军人或持有B照及以上驾驶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4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马宅镇365便民服务中心。
3、联系人:徐凌云 联系电话:86480126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退伍军人及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请自带证明材料)。
5、资格审核:由综治办、组织办和经发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考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1、体能测评:分100米冲刺跑、3000米耐力跑和单杠。
2、面试考核:通过体能测评的应试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与标准除本招聘公告要求的条件以外,其余条件参照消防部队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在应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如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予以公布。
(五)公示录用
经考核、面试、体检、政审等规定程序,按照面试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录用名单,公告七天无异议后,确定录用对象,并组织相关培训(15天)合格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值班补贴等组成,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受聘人员聘期已满未被续聘的,所享受的待遇也相应终止。
马宅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