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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东阳市2015年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的通知
来源:东阳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日期:2015-01-06 浏览 34

 

关于召开东阳市2015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人力社保所及有关单位:

为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吸引我市经济建设所需的各类优秀人才,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作用,为各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搭建便捷的交流平台,经研究,决定召开东阳市2015年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3月1日(星期日)8:30-15:00

地点:东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振兴路609号)

二、招聘规模形式及范围对象:

为控制大会规模、保证会务安全,本次大会预设摊位180家(报名截止日期为2月2日,先报先安排,会期内会员单位优先安排),形式上采用现场设摊和网上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在现场设摊招聘的同时,在东阳人才网上开设“东阳市2015年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专栏”。

应历届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退伍军人及各类技校、职校毕业生均可免费进场应聘。

三、参会事项:

1、参会单位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人力资源交流大会需求表》(附后),以书面及word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并办理交费手续。

2、为维护大会有序进行,统一形象和标识,本次交流大会概不接受交流大会当日现场报名。请各参会单位务必在2月2日前将需求信息的电子稿发送至webmaster@dyrc.gov.cn由主办方统一制作招聘海报,企业不必另带招聘广告牌入场。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3、参会人员要服从大会统一管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爱护场内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展位布局,不得随意摆放广告牌和杂物,会后把《交流大会统计表》交大会工作人员(不交统计表的参会单位将在“东阳人才网”上公布,并限定今后不得入场招聘)。

4、为建立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参会单位在与求职人员签订协议时不得加入违背国家和我市有关劳动法规的条款,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培训费等,一经发现即劝其退场,经教育不改的,取消其今后入场招聘资格,并提请劳动监察大队对其实行劳动监察。

5、参会各单位工作人员应在交流大会当天上午8:15前到场,先在一楼报到处签到,然后上指定展位进行招聘。交流大会开始后一小时内不报到的单位将不予保留展位,并列入东阳市人力资源市场诚信缺失单位名单,两次以上即不得参加人力资源市场及人力社保系统组织的外出招聘活动。

6、参会费用:每展位400元(含招聘海报制作费、展位费以及宣传、广告、餐饮、资料等费用),会期内会员单位减半。

四、大会提供的服务:

1、大会将为每一参会单位提供2名工作人员所需的工作条件,供应两人午餐、饮用水。

2、大会设会务报到、宣传咨询、协议书鉴证等服务机构。

3、本次大会参会单位需求信息会后将免费在“东阳人才网”上统一发布一个月(3月2日至4月1日)。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东阳市振兴路609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27号窗口)

联系人:刘单沛丰、徐燕、高东

联系电话:0579—86626145、86643470

传真:0579—89322813

E-mail:webmaster@dyrc.gov.cn

东阳人才网网址:http://www.dyrc.gov.cn

 

附:东阳市2015年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需求表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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