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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先设站后授牌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阳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日期:2014-12-25 浏览 31

 

东人才[2014]5

关于做好我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先设站后授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坚持博士后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发挥博士后工作在人才培养引进和推进产学研合作中作用,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各地积极性,根据国家和我省博士后工作有关制度政策规定,现就我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实行“先设站、后授牌”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浙江省博士后试点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浙博办〔2008〕1号)基本条件的企业单位,均可申请设立浙江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

  二、按照“先设站、后授牌”原则,申请设站企业单位,需填写《浙江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经设区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并在省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经各地审核同意的设站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努力创造吸引博士后进站工作的科研生活条件,抓紧开展博士后招收工作。省厅将协调省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设站企业合作招收博士后创造条件。设站企业单位一经招收博士后进站后,各企业要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东阳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由省厅统一授予“浙江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牌子。对连续2年内没有在站博士后的单位,省厅将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取消其设站资格。

  四、招收进入设站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进站、中期、出站等考核管理工作,以及相关资助政策仍按照现有博士后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人:李明

  通信地址:东阳市振新路609号人力资源大楼7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6633630

E-mail: 178195855@qq.com

 

附件:浙江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申请表

 

  东阳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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