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关于开展经贸系统技能型人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阳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日期:2011-06-15 浏览 52
 

东职改办字[2011]46

 

 

关于开展经贸系统技能型人才初、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单位:

为了激发技术工人的学习热情,鼓励技术工人努力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成为既有实践经验又有理论水平,既有操作技能又有相应职称的实用型人才,现对2011年度我市经贸系统技能型人才晋升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评的范围、对象

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一线从事钳工、车工、钣金工、磨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电工、电焊工等有关工种工作或在化工类、建材类、食品类所属的相关工种工作的技能型人才,符合有关任职的基本条件,均可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评。

 二、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

这次开展的技能型人才职称考评参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设三个档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三、任职的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培训考核:

(一)技术员

1、中专(高中技)毕业后从事对口工种工作满1年;

2、高中(含初中技、职高,下同)毕业后从事对口工种工作满3年;

3、初中毕业后从事对口工种工作满5年;

4、企业的技术骨干(指担任3年车间班组长以上职务)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5、持有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

(二)助理工程师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对口工种工作满1年,或大专毕业后工作满3年;

2、中专(高中技)毕业后从事对口工种工作满5年;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满5年,或持有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

4、初中毕业从事对口工种工作满10年(或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技术员职称满4年;

5、近三年年交税收均超50万元或年安排就业超100人的企业中层及以上技术骨干,从事对口工种工作满6年。

(三)工程师

1、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2、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中专(含高中技)毕业后从事对口工种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满6年;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并持有技师资格证书后从事对口工种工作满3年;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满6年、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并在地市级劳动竞赛、技术比武、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中获得先进或荣誉称号的。

  5、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四)凡不具备前述第(三)条申报工程师条件,但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二项者,可以破格参加工程师的考评。

1、获省部级四等奖、市地级三等奖、县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

2、获得县市级以上拔尖人才、劳动模范、市地级以上先进工作者、青年科技奖、工业企业知识分子“学讲比”活动先进个人、技术标兵、职业技能带头人等称号者。

3、工作业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省部级优秀新产品三等奖,市地级二等奖,县市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获省部级质量管理或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三等奖、市地级二等奖、县市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取得国家专利证书,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4、主持大中型企业或大中型建设项目等主要工程技术工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或者在重大技改项目中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5、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5周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0周年以上,且在省级以上劳动竞赛、技术比武、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中获先进或荣誉称号者。

四、考试的专业、级别和教材

本次考试设5个专业:机械类、电工电子类、化工类、建材类、食品类;

考试分二个级别:初级(含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试卷相同,分数合格线不同);中级(工程师)

初级考试的教材参照中专程度选编,中级考试的教材参照大专高职的教材选编。

五、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由市经贸局、市职改办共同组织。市经贸局负责考试的组织报名、资格初审,教材的落实,考前培训等工作。市职改办负责考试命题和考试的组织、阅卷等工作,考试地点统一设在 东阳。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市职改办、市经贸局共同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并下文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六、考试的有关安排

 1、考试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30止。

2、报名时需填报报名表,并随附有关学历、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3、报名地点:市行政办事中心经贸局窗口(联系人:韦冠军,电话:86924403)报名材料应经市职改办审核。

4、考前培训:考试前委托东阳技校组织相应的培训。培训采用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办法,集中面授时间为60学时。培训坚持考生自愿的原则。培训具体安排由培训单位报市经贸局、市职改办核准后另行通知。

5、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有关费用

1、培训费及教材资料费:申报技术员每人530元;助理工程师每人580元;工程师每人680元。

2、报名考务费:按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即每人70元整。

以上两项费用开学时交清。为鼓励职工学习技术的积极性,参加培训和考试的费用应从企业教育经费中予以报销。

八、考试效用

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市职改办、市经贸局发给相应的合格证书,作为其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

技术工人经考试、评审取得的中、初级职称,具有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等效用,企业在使用时应一视同仁。

附件:东阳市技能型人才晋升职称考试报名表(文件可在东阳市人才网下载,网址:http://www.dyrc.gov.cn/

 

东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阳市经济贸易局  

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