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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报名公告
来源:东阳市人才交流中心 日期:2010-09-29 浏览 1795
 

 

东阳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报名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市委〔201037号)精神,决定面向海内外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重点

重点在国家引导的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磁性电子、医药化工、五金机械、建筑等传统产业以及影视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引进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对象条件

具有在海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经历(在海内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内外工作5年以上;在海内外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内外工作3年以上;在海内外学习并获得博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内外工作1年以上)的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及其创新团队,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带头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开发前景广阔、高科技含量的科技成果;

2、拥有在国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项目的核心技术,并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3、在本市重点支持领域中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自带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来东阳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

4、拥有可形成东阳市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新产业的重大项目。

三、扶持和优惠政策

1、经评审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东阳投资的,根据类别给予每个项目50300万元的创业资助资金。

2、创业投资企业注册所在地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由市财政给予三年租金补助。

3、对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生产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东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筹)可给予不少于风险投资基金首次投资总额10%的配套投资。

4、引进并落户东阳的投资创业项目,实施产业化并产生税收效益后,前两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分成留市部分作为奖励返还给该项目。

5、以高新技术成果、专利等技术成果入股形式投资的,其技术成果作价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35%,除另有约定的除外。

6、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材料

1、《东阳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2份)、《创业计划书》(2份);

2、申报人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材料、职称证书和其它相关材料;

3、申报人所实施项目的证明资料,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

(二)申报时间

引进人才的项目申报实行常年受理,分批认定。

(三)申报办法

1、现场申报。报名人员可直接到市委人才办报名(市行政中心1421办公室)。

2、网上申报。即日起可通过东阳人才网 (www.dyrc.gov.cn)下载有关表格,如实填写后发送至dyrc6655387@126.com

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579-86655387

热诚邀请广大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及创新团队来东创业创新,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东阳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工作办公室

2010929

 

附:

 东阳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创业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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